改善民生,市政府出台物业管理新措施
一,由市房产局指导各区制定无人管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方案,先由街道办、社区抽调专人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以政府补贴形式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再逐步选聘专业化物业管理企业;
二,将物业企业三级资质的审批管理权限由市房产局下放到各区;
三,由市房产局指导、各区负责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全市2979个无业主委员会小区的业委会组建工作;
四,市规划局将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控制性详规,进行严格规划。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业主大会仪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和《乌鲁木齐市业主大会设立及其活动操作表格(示范文本)》,并已印发至各区(县)物业监管办公室。
(乌市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