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管要筑牢节前防盗的“思想堤坝”

90年代以来南京建成的小区一般都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小区的治安和安全都由小区保安负责。南京多数小区的保安对于陌生人进出小区都不闻不问,任由陌生人进出自由,也基本上看不见保安在小区内巡逻。不少小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经常被偷,入室盗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例如,我住的小区,任何人都可以进出自由,保安对陌生人进出从来不过问,去年就多次发生电动车和电池被盗现象,甚至一个晚上有十个左右的电动车电池被偷,也存在小偷入室盗窃的情况,弄得业主对物业抱怨声一片,有些业主甚至以拒交物业费来表达不满。
   
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同时,也负有确保业主在小区内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那物业公司为何只知道收取物业费,而不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呢?归根结底,还是物业公司缺少一种敬业的精神,对业主存在不负责任的态度。试问一下,如果物业公司是在看护自己的财产,是否也会这样不负责任呢?如果物业公司真正将业主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将业主的财产当作自己的财产一样重要,又何愁调动不起这份责任心呢?如果物业能够对业主负责,又怎么会出现那些被盗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状况呢?所以说,物业公司对业主负责,也就是对自己负责。
   
春节将至,这段时间正是小偷们频繁活动的时候,不过小偷都有捞一把回去过年的想法,他们往往会寻找管理薄弱的小区下手。因此,各个物管要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春节是合家团圆的好日子,我们不愿意看到因为物管疏于防范,而导致小区业主财产失窃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