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某小区内设夜市摊 居民怨声不断

    亚心网讯(记者王义涛报道)我们小区活动空间本身就小,现在仅有的小广场也摆上了烧烤摊,老人、小孩的活动空间被侵占,我们找物业也不起作用。日前,家住乌鲁木齐市翠泉南路的百信蓝波湾小区住户陈先生打进热线反映说。

    1420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路面不宽,道路几乎被车辆占去了一半,小区内有三三两两的摊位在卖东西,几位老人正坐在大门口的林带里聊天。

    记者询问老人们,小区的休息广场在哪里?一位大妈告诉记者:广场已经被改成夜市了,你往前走,那边乌烟瘴气的地方就是。

    记者在东面10号楼旁看到一个不大的广场,广场被一条马路分为东西两部分。广场西面搭有一个绿色帐篷,一个卖烧烤食品的摊位正在营业。一些年轻人正吃烤肉喝啤酒,烹炒和烧烤散发出的油烟气向四周弥漫。

    “这个烧烤摊设在这里已有半个月了,你看,就这么大点地方,我们都没地儿活动了。在广场边上散心的张阿姨告诉记者。

    “以前小孩还可以在广场上玩,现在被烧烤摊子占了,小孩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了。业主陈先生说,小区广场属于公共资源,现在被占作经营,活动场地受到侵占,我们找过物业和社区,但就是解决不了。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十几位居民,老人们基本上都持反对意见,年轻人中有一部分人表示赞同。

    据了解,这个烧烤摊以前摆在广场附近的7号楼前,因为有居民不断反映噪音及烟雾污染问题,半个月前才搬到广场上。

    该小区物业办绍主任说:小区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我们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但本小区内消费场所少,有些居民反映家里来人时就餐不方便,我们也是考虑了一部分业主的需求才设的这个夜市摊。该摊位是由社区的一个困难帮扶对象经营的。现在既然居民意见这么大,我们打算让其经营到8月份就撤掉。

    该小区所在的乌鲁木齐市翠泉南路社区书记南希红说:小区内广场被占用的事有居民来反映过,我们也去找物业公司谈过,要求他们尽快解决。但我们权力有限,只能调解。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物权法》规定,小区物业公司仅具备服务权,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物业公司不能擅自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