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在乌鲁木齐通宝大厦的一、二层,有近10家商户,从2012年年初开始,他们就没有交物业费,难道这其中有什么缘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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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通宝大厦一层商户李女士:“依据是什么,他说周围的市场都在涨价,就说物价都在涨,我们的人员工资也在涨,所以说必须要涨的。如果说涨10%,20%我们还能接受,一次翻三番,我们肯定接受不了,他说那到时候我们会开业主委员会。”
直到今年三月,德昌物业拿来物业服务委托合同,这些商户才确定,这物业费一涨三倍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可是,涨价一事不仅商户们不愿意,也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
乌市通宝大厦一层商户张先生:“他说别的业主都已经同意了,人家都已经接受了,我也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但是它也没有组织我们开过会,所以我就不知道涨价的事,就拿了个单子就要涨价。”
更让这些商户意外的是,在他们拒交物业费之后,就三天两头的停电,物业的说法是停电检修。记者发现,这些商户的房子有的没有窗户,停电多少会影响他们的生意。
乌市通宝大厦二层商户 牛女士:“就我们这几家停,楼下的几家停,但是隔壁的书城、还有移动,包括我们楼上都有电。”
乌市通宝大厦二层商户陈先生:“我们可以协商,我说你有保洁、保安、监控,包括里面的卫生,这些东西所有都没有,一年就是每次到了收水电费、收暖气费的时候出现一次,平常的时候你什么服务都没有的,你这个涨价,我想问下它的合理性在哪里。”
记者了解到,通宝大厦一二层的所有人是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两天也和德昌物业协商过关于物业费上涨和经常停电的事,可是没有明确结果。
乌鲁木齐德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业主协商收的三块钱,他们都同意了)没有同意阿,他们也没有签啊,(那怎么还按这个收费标准收费呢)不是还在谈吗(按照什么标准收费呢)按照服务标准收费啊,按照你去做的业务,(我们和总公司联系一下)我不知道。”
据了解,乌鲁木齐的物业收费标准,是依据2004年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商户部分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商户,双方协商议定,权力和义务在合同当中约定,根据收费管理办法,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找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予以裁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说这商户部分的物业管理费,实行的市场调节价,没有什么具体的指导和文件,可以,您这德昌物业也太狠了点,一涨就是翻了番的。再说了,这电停的也是蹊跷,检修了两个月,没有修好,这样的服务怎么能让业主满意?也许业主认为你服务也就值一平方米一元钱了,您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