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进程与现存问题
本报讯(记者田燕)截至
对于全市1122个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的管理主体的托管进展,天山区340个已实行管理;高新区(新市区)103个全部实行管理;水磨沟区107个全部实行管理;开发区(头屯河区)共12个,已实行管理6个(等待今年4个改造、明年2个改造后实行管理);米东区共141个,已实行管理的102个;沙依巴克区共322个,已实行管理288个。
据了解,目前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维修及费用代收代缴矛盾突出,2011年颁布的《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列(修订)》第四十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业主分户计量装置及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专业经营单位也以行业法规及资金短缺等各种理由将这部分责任转嫁给物业公司、业主或产权单位,致使工作推进的难度大。2.改造小区临街商铺的广告牌位置无法做保温(未做拆、装费用预算),临街商铺业主不配合。3.部分业主擅自外扩阳台、屋顶私搭乱建影响了外墙保温和屋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