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吴杨 唐红梅摄影报道)从七月以来,位于青年路上的紫薇花园小区里,有些树木和草坪已经开始发黄干枯。这样的日子,自从小区物业——乌鲁木齐市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告要撤离的那天起,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和紫薇花园具有相同经历的,还有位于三建家属院内的世纪星小区。
由于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新疆弗瑞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撤离,小区里的小水塘已开始发臭,生活垃圾被随意丢在路边,散发出阵阵恶臭。
事实上,据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管处统计,目前乌市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有539家,但实际经营的,却只500家左右。有一些物业公司,已退出这行。仅从去年至今,全市就已有20多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做出和隆盛物业与弗瑞德物业一样的决定,相继弃管“出走”。
责任不清
“造成现在的状况,无非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脓包’被挑破了。”世纪星小区业主、维权小组的负责人田兆娥坦言。她认为,挑破“脓包”的这根针,就是成立于2011年8月8日的“居民维权小组”。
事实上,这个由世纪星小区唯一的高层住宅——10号、11号楼业主自发组织的维权小组,其成立的初衷,并不是想给物业公司“找茬”,而是想解决从2006年以来,高层376户业主迟迟拿不上房产证的问题。
田兆娥介绍,成立维权小组后,大家了解到,两栋高层迟迟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消防验收不合格:基础消防设施严重缺失,即便是现存的,也都无法正常使用。“丢了公共消防设施,说明物业没‘看好门’,公共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说明物业没‘管好家’。既然开发商已经管不了了,办不下来房产证,物业公司也有责任。”
在维权小组的努力下,开发商将三间门面房“抵偿”给业主。但正是这一做法,进一步激化了物业同业主之间的矛盾。
弗瑞德物业办主任别月兰介绍,公司在接手这两栋高层时,就发现里面的消防设施存在问题。但早在2004年,开发商便将这三间门面房赠给物业公司,一方面,是弥补物业无用房的缺陷,另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对“基础设施不完备的补偿”。对物业公司而言,这三间门面房是弥补经营亏损的重要来源。如果交给业主,无疑是断了物业的“补给”。为此,物业公司将房产开发商诉至法院,却以败诉告终。
“本来靠三间门面房贴补经营上入不敷出的局面,现在维权小组号召大家都不交费,我们只有退出了,否则干一天就赔一天。”别月兰说。
事实上,因房产开发商与物业企业之间的责任不清,也是引发物业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小区在开发建设时即存在问题,水热电气不畅通、庭院设施不完善、建筑质量差、屋面漏雨、墙体长毛、下水不通等情况层出不穷,导致业主将怨气转移到物业企业,并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导致双方矛盾日益激化。
各有“委屈”
如果说维权小组的设立是业主同物业之间矛盾的激化与升级,那么促成这个“脓包”长成的,其实是一些寻常事。
李波的父母住在世纪星小区1号楼顶楼。2003年屋顶开始渗水,李波的父亲找到物业,要求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重新做防水。可直到今年老人家去世,屋顶的防水仍旧没人管。“这样的物业公司怎么能让业主拥护?”李波愤愤不平。
而让所有业主最难以接受的,是从2011年6月份开始,小区不论是高层还是多层业主,都需统一按照每立方3.77元的价格交纳水费。
“光哭穷,可这多收的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3号楼业主王金兰老人提起水费,就一肚子的气,“他们(物业)就知道收钱,37℃的高温天气竟然擅自停水,你说气不气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业主介绍,自己曾经人介绍,在弗瑞德物业干过一个月的保安。“物业对小区的管理实在有些不够人性化。”老人坦言,此前小区里的照明路灯只在每天晚上10点至12点之间点亮。给一些下夜班的住户造成了极大不便,为此自己曾多次向物业要求,延长路灯的照明时间。后来,才被延长到凌晨两点。
“想从节省公共用电来省钱,不如先做好服务,然后让大家主动交费来得实在。”老人说。
对于业主的不满,弗瑞德物业办主任别月兰表示:“很委屈”,“业主不交费,我们不能自己贴钱去服务吧。”她说,从2011年至物业停止对小区服务,业主光水费就欠了8万多元,另外,仅10号、11号两栋高层业主,从2007年至今,就欠了37万多元的物业费。
就如同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争论一样,“先提供服务再交钱”,还是“先交钱再提供服务”的争论,在物业纠纷中最为常见。乌市房产管理局原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表示,不少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双方互不让步有关。而监管部门通常会要求物业方在先做好服务的前提下,再同业主协商交费问题。但遗憾的是,不少物业公司并不懂得“以退为进”的道理。
账目与质疑
作为紫薇花园的管家——乌鲁木齐市隆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一则“公告”,回答了自己“出走”的原因。
2002年,隆盛物业接管紫薇花园,如今,它用一纸公告,交代自己的“艰难处境”。公告旁附了小区2012年物业管理收支的情况表,涉及物业费、停车费、有偿服务等收入,以及人员经费、物业办公、公共设施维修、卫生、绿化、设备检修等支出。今年上半年,小区应收物业费为8.77万元,已收回5.2万元,欠收3.57万元。
对此,小区2号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业主表示:她从2003年开始入住该小区,物业费一直保持在每平米0.45元,三四年前上调至每平米0.5元,近期又调至0.60元。
“对于涨物业费我们没有意见,但是关键服务要跟上。”该业主表示,小区竟然有无人处理的干枯树木和草坪,“紫薇花园”怎么能配得上“花园”二字。
而对物业所公布的账目,该楼另外一名男业主则称无法信服,“十年来,物业就公布过这一次账目,难道以前也是亏损的吗?”何况停车费、物业费具体用在了何处,物业也没有说清楚。
乌市房产管理局原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介绍,现行的物业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如今八年时间过去了,物价飞涨,致使不少物业企业“举步维艰”。但“光喊穷而不拿出事实,恐怕难以服人”。事实上,不少小区并未对物业收支账目进行公开,越是紧捂,越是让人质疑。而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
价格杠杆
断了“补给”,弗瑞德选择出走,入不敷出,隆盛物业不辞而别。事实上,在涨价还是弃管问题上苦苦挣扎过的,还不仅仅是这两家物业公司。
“哪怕能有一点微利,物业公司轻易不会撤离。”乌鲁木齐新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长龙说。
据张长龙介绍,目前乌鲁木齐现行的每平米分别为0.3元、0.4元、0.5元、0.6元的四个物业收费标准。该公司于2005年底受开发商委托,对百乐苑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至今一直按照每平米0.3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但由于近几年物价涨幅较大,人工成本费用等不断增加,致使物业公司入不敷出,亏损严重。
今年初,经过多方协调,百乐苑小区做出上调物业费、停车费的决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小区多层物业费从每月0.3元/平米统一调整至每月0.45元/平米,停车费从每月64元调整至100元。可即便上调了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仍旧处于亏损状态,所以才打算撤离小区。
不仅是中小物业,作为为90多个小区和大厦、12万住户或业主提供服务的广汇物业,也称在“亏本经营”。
据广汇所属小区广源小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马祥介绍,目前该小区共1997户业主,小区业主房屋总面积约17.5万平方米,按目前每月每平米0.44元的物业费计算,如果业主百分之百缴纳物业费,可收回92.4万元的物业费,如果加上每年停车费的收入40万元,该小区物业的理想收入为132.4万元。
马祥说,该小区目前有70名员工,包括保洁、保安、维修人员、客服人员和管理层,如果按照每名员工平均每年3万元的工资计算,一年的员工工资就要210万元,也就是说,即便顺利获得了理想的物业收入,却根本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更不要说额外的一些费用,比如每年植树种草、维修破损路面、路灯、健身器材、购买铁锹、扫帚等消耗品的投入,加之有些属公共维修基金维修而无法申请维修基金的投入,该小区每年的成本达285万元。
王玉良给记者列举了几个数字:2004年,小区保安的月工资平均是800元,保洁员是400至500元,如今,这两个岗位的月工资已分别涨到1800元和1200元以上。对于新疆现有的酬金制和物业收费体制来说,物业费要不要涨,该不该涨,能不能涨,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必须要正面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