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试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本报讯(记者田燕)10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10月17日,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2011年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试点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据了解,2011年乌鲁木齐市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试点改造项目,由于种种原因,9个改造小区都未能当年完工,2012年通过各区(县)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改造工作都已完工,为了使2011年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各区(县)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据市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此次验收还提出了4点要求:1.各区(县)于19日前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分组工作,合理安排验收流程,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3.验收现场准备好工程资料、施工图纸及验收单等验收必备的资料、文件;4.验收完成后及时将竣工资料移交清单和竣工验收单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