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珠江·涵碧景苑 赠送面积收物业费合理么?
近日,乌鲁木齐珠江·涵碧景苑(原名TOP尚城)的业主夏小姐(化名)反映,原来房产证上的面积142㎡,但是实际使用面积是147㎡。该小区物业现要求其签订补充协议,并要求将多出来的5㎡的暖气费和物业费交齐,否则就不退还装修押金。多出来的面积该谁出钱?物业公司此做法是否合理?
带着这样的疑问,搜狐焦点编辑电话联系了乌鲁木齐珠江·涵碧景苑物业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买房时候露台是买一半送一半,也就是实际面积应该是10.8平米,夏小姐在装修时将敞开的露台经行了封闭装修,并且安装了用热设施,按照《乌鲁木齐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夏小姐(化名)应当支付5㎡的暖气费和物业费。
为此,小编专门查看了《乌鲁木齐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热户改变用热面积或者用热户发生变更的,应到供热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重新签订供用热合同。
暖气费找到了依据,那么物业费是否该交,却又让小编感到困惑。按照规定物业收费标准以房屋登记的面积作为主要的计算依据,在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前,物业公司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如此说来夏小姐房产证上的面积142㎡,那么就不需要交多出来的5㎡物业费。那么,该物业公司是依据什么收取物业费的?
带着这样的疑问,搜狐焦点编辑咨询电联了乌鲁木齐市物价咨询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给予小编的答案是,在房产证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不应该收取这5㎡的物业费。
随后,小编又电话咨询了乌鲁木齐珠江·涵碧景苑的物业,问及收取这5㎡物业费的根据,该工作人员答复是(小编)需到公司与领导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