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网讯(记者史漓莎实习生陈静)昨日,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查看了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现状。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尔肯·艾比布拉带队。
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20多年发展,目前已有物业服务企业533家,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大厦、商业区等超过3500个(幢),物业服务从业人员3.5万人,服务180多万人。
2003年5月《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21个小区被评为国家优秀小区(大厦),95个小区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小区(大厦),大部分新开发小区、单位型小区物业管理尚可,但老旧小区管理困难重重。
目前,我市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仍存在管理难度大、物业服务收费缺乏动态调整机制、配套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据悉,自2011年起,我市先后投资2亿元资金对老旧小区实施试点改造,共完成试点改造小区60个。
在此基础上,2013年市委市政府又将全市所有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实施管理服务工作列入改善民生15方面120件实事内容,按照每个老旧小区100万元补贴标准,市级配套9.33亿元对全市933个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改,惠及40万人。目前,已改造完577个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其余小区将在本月底完成改造。
在南湖南路友谊社区林建家属院内,不见破旧景象,去年社区代管后,今年家属院进行了改造,老楼做了外墙保温,下水管道重新修缮,破损路面硬化,院内荒地绿化,还修建了老年活动室供居民休闲娱乐。
70多岁的杨世秀说:“老院子无人管理很多年,环境脏乱差。自从去年9月社区托管后,门前屋后每天有人打扫卫生,院子里还种了不少花、树,墙体做了保温,今年冬天就不会再受冻了。有人管和没人管差别太大了。”
像许多托管的老旧小区一样,友谊社区正筹备物业公司引入工作,但由于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偏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导致物业公司难以维持正常运营,物业公司引入存在困难。
隋吉平说:“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调研,要尽快推进《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论证工作,完善制度法规,另一方面要着手开展改造后老旧小区接管服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提升。”